企业历史  
   
 

1951年5月1日,灵山县建成第一座火力发电厂。厂址在灵城镇中山纪念堂附近。安装一台30匹马力PMC型汽轮机带动18千瓦发电机,每天晚上发电6小时,供县城部分机关单位和居民生活照明用电。这是灵山县电力发展的开端。

1968年11月30日,西津电厂到灵城城北变电站35千伏线路架通,城北变电站主变1×750千伏安投入运行,南柳电网正式向灵山县境内供电,原灵山县火力发电厂停止外供。1969年1月,从原灵山县火力发电厂抽调干部5人,工人29人,组建了灵山县水利电力局供电所,属水电局二级机构,负责灵山县供用电管理和发展工作。

1984年12月,灵山县水利电力局供电所升级为灵山县供电公司,共有职工137人,其中干部17人,工人120人,仍属水利电力局二级机构。当年供电量为4677万千瓦时。

1988年,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,灵山县供电公司成立,从灵山县水利电力局分离出来,隶属县农业委员会直接领导。1992年5月,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,灵山县供电公司增挂“灵山县供电局”牌子,隶属县人民政府领导。全县共设18个供电营业所,共有职工280人,其中干部75人,工人205人。当年供电量为1.0521亿千瓦时。至此,灵山县供电局、灵山县供电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,肩负着灵山县电力营销和电网建设的新使命。